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工作的通知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9-02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各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

  为加强省实验室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聚焦省委省政府战略目标,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青海省(重点)实******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实验室依托单位及实验室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实验室评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专家评审、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二、评估范围

  (一)省级重点实验室

  8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其中新能源、新材料、工程及信息领域的23家重点实验室(2022、2023年新认定的除外)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评估和会议评估(具体见附件1);其他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仅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

  (二)省实验室

  4家省实验室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参加会议评估。(具体见附件2)

  三、评估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评估工作

  1.现场评估

  评估时间:2024年9月23日-24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评估内容:主要考察实验室建设、科研工作、仪器设备运行管理和对外共享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成果转化情况,抽查实验记录等。

  (1)实验室科研用房情况;

  (2)实验室科研仪器及设备配置、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

  (3)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发展情况;

  (4)实验室科研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成果水平情况;

  (5)实验室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开放交流情况;

  (6)实验室规章制度制定及单位科技保障相关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7)实验室建设其他情况。

  重点实验室提供各类有关项目合同书、项目批复文书、获奖证书、研究成果、会议相关文(信)件、实验室年度报告、规章制度等印证材料供专家查阅,并以PPT形式现场汇报。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打分和出具意见表。

  2.会议评估

  评估时间:2024年9月25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附件2)

  会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2楼

  评估内容:在参考现场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进行会议评估。会议评估流程如下:

  (1)实验室负责人做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实验室的总体定位与发展潜力、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运行管理等;

  (2)专家组依据评估指标打分;

  (3)形成实验室会议评估意见。

  (4)会议评估各实验室负责人现场汇报统一用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二)评估材料要求

  1.新能源、新材料、工程及信息领域的23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和4家省实验室

  (1)认真组织填写《2023年实验室整体工作总结》《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统计表》《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申请书》《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基本信息采集表》(具体参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电******有限公司科技评估中心(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2楼1211室)。

  (2)新能源、新材料、工程及信息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填报数据以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为准。省实验室填报数据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为准。

  2.其他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

  (1)提交2023年实验室整体工作总结及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统计表,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基本信息采集表具体参见附件3、附件4、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有限公司科技评估中心(城东区金桥路36号青海科技创新中心12楼1211室)。

  (2)填报数据以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为准。

  3.其他要求

  (1)参照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且代表作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篇。

  (2)2023年度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还需提供实验室简介及固定人员信息表(附件7)。

  四、评估结果

  (一)省级重点实验室分类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二)评估确定为优秀、良好等级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给予奖励支持。

  (三)省实验室评估结果分为两个等级:合格、不合格。

  五、几点说明

  (一)《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中所填科研数据,均需提供印证资料,无印证资料的不予评分。

  (二)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和研究内容等需要变更的,请一并提交变更申请。

  (三)无故不参加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实验室,视为自动退出省级(重点)实验室序列。

  

******有限公司科技评估中心陈小焱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米  杰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技创新大厦12楼1211室

 

  附件:1.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评估安排计划.xlsx

          2.2023年省实验室评估安排计划.xls       

     3.实验室总结模板.docx

     4.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评估统计表.xls

     5.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评估申请书.doc

     6.2023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基本信息采集表.xls

     7.固定人员信息表.xlsx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