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我厅拟启动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及人员相关条件应符合《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科发规〔2021〕31号)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方式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青海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8020/egrantweb/)注册并登录申报。项目申报书模板请前往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办事大厅下载中心下载使用。
(二)各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管辖权限逐级进行网络申报、审核推荐。市、州所属科研事业单位和企业等单位应按单位注册地由所在的市、州科技局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所属企业可由园区管委会进行网络审核推荐;省级事业单位、中央驻青科研单位、中央及省直属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可由所在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向省科技厅进行网络审核推荐。
(三)在项目申报材料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后,须在******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五)本项目实行速审速批“绿色通道”,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9日18:00。
三、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吴浩 李琴
联系电话:0971-******、******
2.项目管理单位: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王杏芳
联系电话:******
附件: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2024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8月23日
附件
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2024年度
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项
重点项目: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一)专项背景
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对国家水资源的贡献极其重要。三江源的高山冰川、湖泊和湿地系统具有巨大的水资源储存和调节功能。近年来,三江源面临着严峻的生态环境挑战,包括气候变暖、冰冻圈退化、径流变异性增加等,不仅威胁到当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也对下游数亿人的用水安全和生态平衡构成了重大影响。开展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与能力提升研究,是守护好“中华水塔”,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研究内容
1.三江源气象水文演变及其影响研究。整合汇聚区域气象、水文、生态等卫星遥感、地面监测数据,构建基础信息数据库;研发多源数据融合技术,衍生三江源地区长时序高分辨率融合数据集;建成三江源生态水文试验观测网;开展气象水文演变及其影响研究。
2.三江源生态水文变化及水源涵养功能评估。解析三江源不同典型生态系统变化特征与规律;开展三江源生态-水文-土壤相互作用机理研究;研发三江源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技术,揭示典型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时空变化特征与影响因素。
3.气候变化下三江源河湖系统演变及其影响。研发三江源数字河湖及三维水下地形提取技术;发展湖泊水量评估技术,揭示气候变化下三江源河湖水情长时序演变及驱动机制;建立河湖系统水旱灾害风险评估模型,识别典型河湖水情风险源及潜在影响。
4.三江源冰冻圈生态水文演变趋势。构建三江源冰冻圈-生态-水文耦合模型;重构三江源历史长系列冰冻圈及生态水文要素序列,分析其时空变化特征;揭示区域水资源变化的影响因素;预估未来50年区域冰冻圈及生态水文演变趋势。
5.三江源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措施及对策。结合三江源生态水文历史变化及未来演变趋势,构建三江源生态水文知识库;研发集成数据、模型、方法与知识库的生态水文大模型;构建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数字孪生平台,提出三江源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措施及对策。
(三)考核指标及预期成果
1.技术指标
(1)三江源生态水文监测网:包括但不限于气象、蒸渗、陆气通量、径流、土壤温湿度、植被群落等典型生态系统,监测网观测数据综合分辨率不低于0.5 o x 0.5o。
(2)三江源生态水文数据集:包括但不限于地形、气象、水文、植被、土壤等,历史数据不少于30年。
(3)三江源地区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方法指标:降水预测精度 >90%、主要河流径流模拟精度 > 90%、水土流失模拟精度 >80%、生态系统模拟精度 >80%。
(4)三江源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数字孪生平台,平台性能要求:各终端一般页面响应不超过3s;数据服务响应不低于5s。大语言模型首词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15s,并行推理数不低于4路,支持工具数量不低于4个,单轮对话最大长度不低于100字。
2.预期成果
(1)三江源生态水文监测网络体系1个、生态水文数据集1套、水源涵养功能评估方法1套、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数字孪生平台1个。
(2)发表学术论文10篇;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4件;申请受理发明专利2-3件;培养本领域学术带头人3-5人、研究生15-20人,培训地方技术骨干100人次。
(3)项目执行期内提交政府咨询报告1份。
(四)实施年限
三年。
(五)支持强度
拟资助经费2000万元,企业为牵头单位申报时,自筹科研经费与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六)项目管理单位
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 系 人:王杏芳
联系电话:******
作者:青海省科学技术厅